让生命线重获畅通
如何打破“清了又堆”的恶性循环?受访专家指出,需构建“宣传-自治-执法”三位一体的治理体系。
在翟业虎看来,对于乱堆杂物和挤占消防通道的情况有明确的法律依据,行政执法主体也是非常明确的,只是在执行的力度方面可能还有待加强。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行政执法事项清单,依法行使行政执法权,建立综合执法工作机制,加强对住宅小区内违法行为的巡查、检查和处理。这样一来,城管部门、消防部门、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部门都有相关的权限进行管理和执法。
强化普法宣传,筑牢安全意识。“许多居民不知占用消防通道已违法。”翟业虎建议,社区可通过案例展播、消防演练等形式,让居民直观认识堵塞消防通道可能导致的致命后果。北京多个社区开展的“以废换礼”活动值得借鉴——邀请回收企业有偿清理杂物,既消除隐患,又减少抵触情绪。
完善自治规约,激活社区共治。“业主公约可对乱堆乱放设置违约金条款。”包华说,通过业主大会制定约束性规则,比物业公司单方劝阻更有效。上海某小区将通道管理纳入“文明家庭”评分,与物业费优惠挂钩,实现堆放量下降70%。
建立综合执法机制,打破多头管理。“明确执法主体,才能避免互相推诿。”翟业虎强调,街道办、消防、城管等部门需形成联动机制。深圳已试点“社区吹哨、部门报到”模式——物业公司发现占道后,执法队伍30分钟内到场处置,拒不整改者最高罚款5万元。
优化空间设计,疏解停放矛盾。记者梳理公开资料发现,针对老旧小区停车位不足问题,北京、杭州等地通过改建绿地、利用边角地新增车位;对于电动自行车充电乱象,南京推进智能充电桩进小区,从源头减少楼道充电、占道停放。
在受访专家看来,消防通道被占,表面是杂物与车辆的争夺战,实则是公共安全意识与个体便利的博弈,更是基层治理能力的试金石。唯有法律“长牙”、执法“带电”、共治“凝心”,才能让“生命通道”真正畅通无阻。每一次惨痛火灾都在警示,安全无小事,防患于未然,须从让出那“一米通道”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