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统筹发挥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优势。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检察院针对涉案企业在秦直道遗址本体上进行煤炭生产作业,造成3214米秦直道遗址完全灭失问题,向相关部门制发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达拉特旗检察院对于行政机关履职后,秦直道遗址仍未完全修复问题向侵权企业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创新提出以虚拟修缮成本作为认定秦直道遗址损害价值的依据,并对虚拟修缮部分测量数据出具专家意见,最终确定秦直道遗址虚拟修缮成本为506.7万元,要求企业承担秦直道遗址修缮费用。
(二)加强英雄烈士权益与红色资源保护,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新中国成立75周年之际,在9月30日烈士纪念日,最高检与退役军人事务部联合发布英雄烈士保护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共同捍卫英烈荣光、弘扬革命精神。在中央红军长征出发90周年之际,最高检召开长征文化保护公益诉讼办案经验交流会,推动高质效办好长征文化保护公益诉讼案件,为“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提供法治保障。江西省赣州市检察院围绕长征主题旧址旧居、英烈纪念设施、红色标语及红歌等保护重点,督促保护红色文化遗址和纪念标志142处、红色标语85处,推动申报列为不可移动文物或列为文物保护单位2处,推动建立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基地12个。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针对自媒体博主侵犯多名红岩烈士肖像、名誉、荣誉等人格利益的网络侵权行为,对实施网络侵权行为被告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其制作发布烈士事迹正面宣传视频,消除不良影响。上海市静安区检察院在办理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中,提出网络空间消除影响的费用计算规则,诉请侵权人采取购买平台推广服务等方式,扩大致歉信、正面宣传视频等内容的传播范围,实现消除影响和公益填补最大化的效果。
七、聚焦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更好发挥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优势
检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公益保护为核心,始终关注广大人民群众的公益保护需求,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贯彻到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紧紧依靠人民的监督支持,不断加强和改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机制保障。
(一)发挥“益心为公”志愿者作用,凝聚更广泛社会支持
持续扩大“益心为公”志愿者云平台影响和志愿者队伍,进一步发挥其在高质效办案中的助力作用。截至2024年12月,全国共招录志愿者12.2万余人,志愿者提报各类线索3.3万余条,参与案件咨询、检察听证、跟踪观察3.6万余件。最高检发布《民主党派“益心为公”志愿者参与辅助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办案典型案例》,总结推广“检察监督+民主监督”履职新模式的典型经验。出台《“益心为公”志愿者工作办法(试行)》,引导各地规范志愿者管理和服务。加大对相关专业志愿者的招募和使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检察机关紧密结合兵团实际,将在生产生活一线的90名护林员、41名护边员发展为志愿者,增强公益损害线索发现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二)深化检察建议衔接转化,提升公益保护质效
最高检发布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机制典型案例。各地检察机关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结合代表委员关注的重点公益诉讼领域,聚焦人大常委会督办的重点建议和政协督办的重点提案转化为检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在办案中协同同级人大、政协机关开展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推动出台地方立法或规范性文件。湖南省检察院与省人大通过联合专题调研、召开推进会等,推动14个市州、117个县市区建立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机制。浙江省检察机关扎实推进建议提案与检察建议转化工作,全省共办理“转化”案件304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