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推动提升公共安全
吉林省长春市检察院针对环形广场交通事故频发问题,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对12处环形广场进行调整,新增引导线及导流区41处。西藏自治区比如县检察院针对康青拉山途中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问题,推动相关部门安装爆闪灯、增设减速带、修复地面裂缝,全力守护出行安全。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检察院针对住宅小区、城区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1500余件健身器材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督促行政机关排查整改问题150余个并建立长效管护机制。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检察院督促推动学校、车站、商超等公共场所完成配置AED急救设施30余台,切实提升公共场所应急救助水平。江西省瑞金市检察院聚焦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影响公共安全,督促行政主管部门检查经营及维修点260多家,集中约谈商家200余家,依法查处商家36家。河北省黄骅市检察院针对河道内圈埝养虾影响行洪安全问题,督促当地政府拆除违建虾池6000余亩,消除行洪安全隐患。
(四)协力服务国防安全
最高检组织召开全国公益诉讼检察军地协作工作会议,印发检察公益诉讼军地协同办案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监督重点,持续加大国防和军事利益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办案力度,共办理案件739件,共同推动军地检察协作不断走深走实。指导地方检察机关对演训场所、军事坑道等涉军事用地非法侵占问题,与军事检察机关联动,协同多部门开展集中清理,有效保障军事需要。持续深入开展军用机场净空专项行动,切实保护军事设施安全。
六、聚焦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 更好弘扬中华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检察机关准确把握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的新形势新任务,加强英雄烈士权益与红色资源保护,以公益诉讼高质效办案助力建设文化强国,更好弘扬中华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一)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守护中华文脉
1. 推动强化长城保护,守护中华民族脊梁。最高检指导长城沿线15省区市检察机关开展“长城保护公益行动”,重点关注长城点段“应保未保”、巡查防控措施不到位、保护性修缮不规范、开发利用不规范等问题,立案办理公益诉讼601件,制发检察建议412件,提起诉讼9件。山西省检察机关针对“百里石长城”遗址内违法修建养殖场、管理用房、宿舍楼、瞭望塔等建筑问题,督促行政机关对违法单位罚款21万元、拆除建筑11处。最高检总结办案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制发第十二号检察建议,协同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加强长城保护。
2. 推动强化传统村落保护,守护中华传统文化。安徽省歙县检察院针对传统村落滩培村古民居濒临倒塌、新建房屋破坏村落整体风貌、消防设施不足等问题,督促行政机关申请专项资金1.45亿元,修缮古民居120余栋。福建省泰宁县检察院针对老虎际古村落建筑存在坍塌风险、消防安全监管不到位、卫生环境脏乱等问题,督促相关单位制定修缮协议,争取省级补助资金400万元,修复建筑36栋。广东、浙江、福建等地检察机关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加强涉侨文物修缮,推动形成涉侨文物保护长效机制。
3. 推动强化石窟寺及石刻保护,守护中华艺术瑰宝。山西省检察院办理保护云冈石窟公益诉讼案,有效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划定煤矿禁采区,缩小涉案煤矿矿区面积共1.8平方公里。河南省濮阳县检察院针对唐兀公碑发生数次盗掘事件,碑体护罩玻璃及金属框架损坏、坟茔旁边有塌方陷坑问题,督促拨付专项维修资金200余万元,在重点保护区内新建围墙及保安室,建设防洪、防渗漏隔离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