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发布《刑事检察工作白皮书(2024)》(7)

来源:国际网    作者:编辑    人气:    发布时间:2025-03-09    

  1. 强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防治。坚持“零容忍”,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依法起诉74476人。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起诉未成年人犯罪56877人。依法适用附条件不起诉20978人,促进改过自新。协同健全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干预矫治机制,推动加强专门教育,依法加强专门矫治教育法律监督。结合检察办案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2500余份。

  2. 全面加强未成年被害人保护救助。最高检会同公安部、民政部、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全国妇联出台《关于建立完善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一站式”办案救助机制的意见》,进一步落实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政策,规范综合保护流程和措施。全国检察机关救助未成年被害人16804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7亿余元,联系相关部门落实临时照料、心理疏导、医疗康复、复学转学、技能培训等综合救助,帮助未成年被害人尽快摆脱受害阴影,重回生活正轨。

  3. 强化综合履职推动“六大保护”形成合力。充分发挥未成年人检察业务集中统一办理优势,健全综合履职工作模式,强化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多层次、全方位保护。最高检对河南、广东两地未成年犯管教所开展专项巡回检察,监督监管执法问题,督促提升帮教质效。发布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典型案例、联合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促推“六大保护”协同发力。

  (三)持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

  深入推进“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关注困难妇女群体 加强专项司法救助”专项活动,与全国妇联联合印发救助困难妇女典型案例,与退役军人事务部联合印发救助困难退役军人及军人军属典型案例,持续加大救助力度。决定救助66206件73314人,发放救助金7.4亿元。其中救助农村地区生活困难当事人以及退役军人、妇女等救助对象45027人,占61.4%,促进解决当事人因案致困问题。推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将司法救助更好融入社会救助大格局,已有13个省级检察院与民政等部门建立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总体运行情况良好。

  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全国检察机关坚持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推动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跟进到哪里,紧扣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履职尽责,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强检察政策与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以法治之力助推稳预期、强信心,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依法维护经济金融秩序

  1. 依法打击涉税走私等经济犯罪。最高检联合最高法院制发《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与税务总局等部门建立衔接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常态化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的指导意见》《骗取出口退税犯罪案件证据指引》,明确涉税犯罪定罪量刑标准,起诉逃税、骗取出口退税等危害税收征管犯罪12510人。会同公安机关加强对涉文娱领域、再生资源、税筹平台等重大敏感案件的指导,最高检部署开展“空壳公司”专项治理,围绕公司存续监管制度漏洞,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双向衔接机制,推进源头治理。积极参与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起诉非法集资犯罪16709人。依法严惩走私犯罪,会同最高法院、公安部、海关总署、海警局深入开展打击海上走私犯罪专项行动,挂牌督办4批43起重大案件,指导地方检察机关全链条打击走私“两用物项”、冻品、成品油等重点领域走私犯罪,起诉走私犯罪10359人。持续推进反洗钱工作,联合最高法院制发《关于办理洗钱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洗钱犯罪司法标准。协同防范打击利用虚拟货币向境外转移资产犯罪活动,起诉洗钱犯罪3032人,同比上升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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