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严惩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最高检联合最高法院、公安部、安全部、司法部发布《关于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与国家安全机关建立健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增强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合力。指导地方检察机关依法办理李某贺煽动分裂国家案等重大危安案件,坚决捍卫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依法严厉打击“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犯罪,编发典型案例。坚决落实检察环节反恐工作责任,推进反恐维稳法治化常态化。探索建立检察机关办理恐怖活动和极端主义犯罪协作配合机制,进一步提升反恐维稳工作协同联动能力。
(二)坚决依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1. 依法严惩严重暴力犯罪。坚持严的震慑毫不动摇,依法严惩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起诉60283人,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最高检指导地方检察机关依法从重从严从快批捕、起诉珠海驾车撞人、无锡持刀行凶等极端恶性犯罪凶手,震慑犯罪、安定人心。扎实开展“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对近年来发生的多起重大恶性犯罪案件进行回溯分析,深挖案件背后深层次原因,研究防治对策。强化检察办案各环节矛盾纠纷法治化实质性化解,共同守好严防极端恶性案件的执法司法防线。对检察机关办理涉枪爆犯罪案件有关情况开展分析研判,积极参与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配合公安机关持续开展命案积案攻坚,最高检对发案超过二十年的命案,依法核准追诉336人,伸张法治正义。
2.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坚持打早打小、打准打实,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涉黑涉恶犯罪12320人。全国扫黑办、最高检扫黑办挂牌督办四川姜某等人涉黑案、重庆朱某等人涉恶案等重大涉黑涉恶案件。开展涉农村黑恶犯罪、涉工程建设领域黑恶犯罪等专项调研,编发典型案例。完善常态化扫黑除恶人才培养体系,建立全国扫黑除恶专家人才库。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机制优势,抽调业务专家、办案骨干参与最高检督办案件指导工作,在强化高质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同时,推动人才交流使用。
3. 依法惩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依法惩治“黄赌毒”“盗抢骗”等犯罪,起诉564438人。指导办理有关重大毒品案件,对重庆某特大跨国毒品案挂牌督办。对湖北省检察院提请抗诉的杨某辉、张某波等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案,监督法院再审纠错。召开“高质效办理毒品犯罪案件 推进毒品问题综合治理”新闻发布会,发布惩治毒品犯罪检察十大典型案事例,依法从严打击毒品犯罪活动。积极参与打击跨境赌博犯罪专项工作,指导各地检察机关准确认定犯罪事实,依法妥善处理某职校学生赴境外赌博网站工作等案件,有力惩治重大跨境赌博犯罪,遏制犯罪多发态势。
(三)积极推动依法管网治网
1. 深入推进打击惩治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最高检会同最高法院、公安部印发《关于办理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依法打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会同公安部挂牌督办第四批8件重大跨境电诈犯罪集团案件,召开电信网络诈骗追赃挽损工作座谈会,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78203人,同比上升53.89%。积极参与打击治理涉缅北、“金三角”等地区电信网络诈骗专项行动及“断卡”“断流”“拔钉”等专项行动,已依法批捕从缅北集中遣返的涉诈人员4.1万余人,起诉3.4万余人。最高检指导地方检察机关依法办理重大跨境犯罪集团专案,指导浙江省温州市检察机关对缅甸明家犯罪集团及关联犯罪集团成员39人提起公诉,依法严惩跨境电诈犯罪,坚决维护我国公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2. 依法惩治网络谣言、网络暴力等违法犯罪。依法严厉打击网络造谣引流、舆情敲诈、刷量控评、有偿删帖等犯罪活动,依法起诉涉“网络水军”相关犯罪案件。会同中央网信办开展专项工作,加强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协作,集中办理一批电信、旅游、住宿、中介、房产、互联网等重点行业的案件,推动筑牢个人信息“安全坝”。起诉利用网络实施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2458人,织密保护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