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3)

来源:国际网    作者:编辑    人气:    发布时间:2025-02-19    
四、切实维护招生录取公平公正

  12.健全完善高校招生自我监督机制。各高校要加强学校招生委员会建设,严格议事规则和程序,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在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履职尽责。要健全校内招生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完善多部门参与、互相监督制约机制,明确相关部门、院系工作责任,做到各负其责、失职追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参与校考组织、招生录取等各环节的监督工作。学校可请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作为监督员,对招生工作进行第三方监督。

  13.切实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落实属地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管责任,会同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报名、考试、录取全过程监督。要认真审核所属高校招生章程及属地高校的有关特殊类型招生办法,监督检查高校招生政策及计划执行情况。要加大违规查处和曝光力度,对因疏于管理,造成考场秩序混乱、作弊情况严重、招生违规的,要依法依规依纪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并追责问责。严格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确保招生录取公平公正。

  14.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进一步完善分级负责、规范有效的国家、地方、高校、中学等多级高校招生信息公开机制。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加强信息化等技术手段运用,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自觉接受利益相关者的监督。要公开招生咨询及违规举报电话,畅通社会监督举报渠道。

  五、积极营造良好考试招生环境

  15.强化考试招生正面宣传引导。各地要牢牢掌握招生宣传工作主动权,落实高考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做好政策解读、信息发布、温馨提示、答疑解惑等服务工作。要坚持正确育人导向,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考成绩、高校录取分数线等发布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宣传炒作“高考状元”“升学率”“录取率”“高分考生”等,不得以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不得将升学率与教师评优评先及职称晋升挂钩。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严格规范高校在本地的招生宣传工作,防范无序、违规争抢生源。各高校要严守招生宣传纪律,积极推进数智赋能,拓展线上咨询服务渠道,进一步减少外派招生宣传组的数量。要积极倡导科学的人才观、成才观、教育观,进一步引导扭转功利化的教育倾向。

  16.精心做好志愿填报咨询服务。推进“阳光志愿”信息服务系统建设,加强部省校相关招生信息共建共享和数据资源整合。各地要持续完善本地志愿填报辅助系统,充分运用多种宣传媒介,通过专题讲座、视频直播、在线答疑、电话咨询等方式,提升志愿填报服务普惠性、可及性、便捷性。要发挥高中阶段学校主阵地作用,充分利用高考后到出分前的关键节点,加大对一线教师、考生和家长的培训力度。要遴选部分业务能手、骨干教师、招办主任、专家学者等,建设本地志愿填报咨询专家队伍,集中解答考生和家长关心的热点问题。要加强和完善考生志愿填报各环节管理,指导考生妥善保管个人信息,严防志愿被篡改。加强宣传预警,提醒考生谨防志愿填报、招生录取等环节的诈骗陷阱。

  17.加大考试招生培训机构治理力度。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和高校、高中阶段学校及其教师不得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的考试招生培训活动和有偿志愿填报服务;不得允许教育咨询机构、校外培训机构或个人进入学校开展考试招生培训、咨询和广告宣传活动;不得向考生和家长宣传推介有关机构或个人的相关活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社会培训机构或个人开展考试招生培训、咨询的规范治理,严厉打击涉及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组织或参与考试作弊、干扰破坏考试招生秩序等违规违法行为。

  请各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将本通知转发至本行政区域内所有普通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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