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版权方合作的视频不如下载上传的视频热门,通过网页跳转体验感又不好,所以我们App主要靠下载上传热播剧和截流播放的形式吸引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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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宗里30余位涉案人员的口供显示,在互联网行业摸爬滚打十几年的张明、孙冬等人,对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算得上“心知肚明”。
办案难点:揭开“盗链”的底层技术逻辑
“这种类型案件维权最大的难点在于‘盗链’。”在检察机关办理案件过程中,许多被侵权的头部视频网站的法务人员表示,他们对视频聚合平台猖獗的“盗链”行为感到头疼不已,一直在多方面寻求更加深入的版权保护。
“盗链”,又称“截流播放”“深度链接”“视频解析”,指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在自己的服务器上存储内容,而是在未经其他网络服务提供者许可的情况下,通过技术手段绕过或破坏被链网站对作品采取的技术措施,抓取其服务器上的内容地址,直接在自己网站上向最终用户提供其他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内容。
“从司法实践看,这类案件办理难度也很高。侵权人会利用复杂的技术手段来完成侵权行为,需要我们对相关技术有法律层面上的深刻认知,明确罪与非罪的界限。”无锡市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部主任孙宁说。
因此,检察机关建议公安机关侦查阶段的主要调查内容之一就是涉案App的技术细节,包括提取客户端、作品库、后台管理系统等代码和数据,区分下载上传、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等方式,查明涉案App采用的传播手段。
在审查起诉期间,针对“盗链”传播视听作品中的技术问题,检察机关通过听取被害单位技术专家意见,了解权利人采取的技术措施情况,邀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江苏中心提供技术协助并出具意见,明确“盗链”技术原理及实现方法。
2024年1月10日,新吴区检察院以涉嫌侵犯著作权罪对张明、孙冬提起公诉。
逻辑严谨的证据链、有理有据的罪名指控,将最高检要求的“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落在了实处。
主犯张明和孙冬都在审查起诉期间就表示愿意认罪认罚,并进行了部分退赃。一审判决后,两人也都表示不再上诉。目前判决已经生效。
与此同时,面对侵犯著作权产业化、链条化的特征,检察机关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据涉案人员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参与程度、主观恶性等因素,对其他涉案人员分层分类处理。对于公安机关另案移送审查起诉的13人,该院依法对犯罪情节较轻、作用不大、主动退赃退赔的部分人员作出不起诉决定,并依法开展行刑反向衔接。目前,无锡文化执法部门已对部分被不起诉人作出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