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保护国财国土,守护全民财富
最高检指导各地聚焦违法违规骗取套取、截留挪用各类国有资金等情形,以及医疗、养老、工伤、失业、生育保险领域存在的未按时缴纳、违规领取、违规报销等问题,加强监督履职。
1. 善用数据模型,织密国财国土保护网。天津市检察院第一分院通过大数据监督模型,督促核减违规上传医保费用2.36亿元、追回医保基金5800余万元。四川省泸州市检察院研发“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校偷逃税款大数据监督模型”,在全市发现29所驾校未如实申报纳税收入线索56条,通过办案督促补报收入1518.9万元,补缴税款和滞纳金70余万元。黑龙江省鸡西市检察院研建国有土地出让金大数据监督模型,发现全市10家企业欠缴国有土地出让金8466.33万元,违约金及利息2.7亿元,欠缴长达12年,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推动行政机关开展专项清欠。
2. 联合审计监督,增强国财国土保护合力。辽宁、黑龙江、江苏、浙江、江西等省检察院与省审计厅会签建立检察公益诉讼与审计监督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强化检察监督与审计监督的双向赋能,助力破解监管难点。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检察院依托与市审计局建立的协作工作机制,针对3家企业欠缴土地出让金问题,督促追缴国有土地出让金1660余万元。广东省中山市检察机关针对自然资源部门怠于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违法变更登记予以撤销的行为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推动追回价值4.39亿余元的628亩国有工业用地。
3. 拓宽监督视野,全方位保护国财国土。新疆自治区喀什地区检察机关开展“演艺人员个税征收”小专项,督促收回税款28.85万元、缴纳罚金13.5万元。西藏自治区山南市检察院针对存在不列、少列收入偷(漏)税的情况,促使全市驾培行业企业完成补缴入库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及滞纳金共47万元。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检察院针对多个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成后大量闲置问题,推动市教育局出台《通辽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工作方案》,将8家闲置幼儿园变成普惠性幼儿园或公办幼儿园。
(三)探索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工作,保障公平竞争环境
最高检下发反垄断领域常见监督点办案提示,指导各地积极、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江苏省扬州市检察院针对某经营瓶装液化气的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附加必须使用其公司钢瓶等不合理交易条件的行为,提起反垄断民事公益诉讼,涉案公司主动调价还利于民,瓶装液化气市场交易秩序得以维护。上海市检察机关对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社会公共服务领域招投标活动排除限制竞争问题开展监督,督促行政主体撤回和废止公开招标文件16件,对涉及的66个项目全面予以整改,推动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
各地检察机关结合地区实际,推进地理标志使用保护,促进地方特色产业发展。山东省莱阳市检察院与市场监管局会签《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实施办法》,加强莱阳梨知识产权保护协作配合,督促其对未获授权的3家互联网店铺作出处理。吉林省舒兰市检察院针对米业企业盗用“舒兰大米”地理标志侵犯知识产权问题,督促相关部门有效规范行业管理。云南省宜良县检察院、嵩明县检察院协同保护“汤池老酱”地理标志,以跨区域协同办案的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实现生产销售全链条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