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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网(www.guoji.net.cn)讯:3月28日消息,中共中央批准:王庭凯同志任天津市纪委书记;衡晓帆同志任天津市委常委。
公开资料显示,王庭凯,男,汉族,1967年1月出生,吉林长春人,199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7月参加工作。吉林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学系经济法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律硕士。
王庭凯曾任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党工委副书记,长春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吉林市委书记等职。
2020年9月,王庭凯晋升吉林省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2021年6月,任天津市委常委、市委教育工委书记,2022年6月任天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直至此番履新。
衡晓帆同志任天津市委常委。
公开资料显示,衡晓帆,男,汉族,1967年12月出生,山西侯马人,1987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8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法律硕士学位。
公开资料显示,衡晓帆,男,汉族,1967年12月出生,山西侯马人,1987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8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法律硕士学位。
衡晓帆曾任北京丰台区委常委、丰台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正局级)、政治部主任,2018年8月任北京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2019年3月,衡晓帆跨省任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2020年4月,任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副主席。2022年6月,他再度跨省任天津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直至此番履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