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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购车辆贴膜起纠纷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采集侠

来自渝北警方的消息,5月19日下午3点40分许,渝北区公安分局回兴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群众报警求助,称在渝北区宝桐二路一门市,因为车辆贴膜引发纠纷。

小金今年28岁,重庆市巴南区人,2个月前,花40多万团购了一款大众轿车,购买当时指定在回兴一汽车美容店免费贴膜及内饰清洁,2016年5月19日下午,小金从巴南开车到回兴贴车膜。到汽车美容店后,小金询问了免费贴膜的范围,并很快选定了免费的车膜。经过一个多小时等待,大约3点40分许,自己回到店里准备开车走,但店老板熊女士(30岁)告知该款膜前挡风玻璃贴膜是要收费的,收费1500元,要求小金付款。这时,小金可不干了,自己团购车辆,是免费贴膜,自己不应该交费,双方为此发生纠纷,熊女士报警求助。

民警到达现场,见双方情绪比较激动,于是,先安抚双方情绪,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听取各自的述说。

熊女士称,当时小金在附近转悠,转了一会儿,就回到店里,正好看到另外一辆车贴的前挡风玻璃的车膜比较好,于是就要求贴另外一辆车一样的膜,当时熊女士自称已经告知车主,该款车膜是要收费1500元的,且前挡风玻璃和天窗不在免费范围内。自己反复向车主说明,车主是答应了贴收费的这款车膜。自己才叫师傅给车主贴的,现在贴好了,车主不承认,是想赖帐。

车主小金告知民警,自己是团购车辆,免费贴膜,自己住在巴南,如果不是免费,自己何苦开这样远来贴膜。自己没有叫店主贴收费车膜,只喊贴免费的,这样贴车膜是整人,自己不拿钱,给贴好的要钱膜撕下来,自己只想贴免费的,不让开车走,就只有把车停在店里面。

民警听取双方各自陈述,了解事情的经过,指出只是口头承诺,没有签订正式协商,要解决问题,双方需协商达成一致。在民警主持下,最后双方商定,小金支付店老板熊女士600元。

渝北警方提醒:车辆消费服务,最好在进行之前,对服务范围、价格双方认可后,签订协议,以免出现扯皮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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